Craig Wright博士的律师在Kleiman诉Wright一案中提出了依法判决的动议,敦促法官Beth Bloom早日就六项指控和损失做出判决,从而有效地结束对他有利的诉讼。
在审判中,如果一方认为陪审团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来支持他们的对手,那么他们可以在审判中提出依法判决动议,也就是JMOL动议。换句话说,原告没有将他们的论据解释清楚,以至于没有通情达理的陪审团能够为他们作出裁决。
在这项动议中最为重要的是,辩方认为Ira Kleiman一方——他们声称Dave Kleiman是Wright博士作为中本聪创造比特币时的合作伙伴——未能提供任何有力的证据,使陪审团能够对该案中涉及的有关比特币和知识产权进行评估。
他们的主要异议在于,原告并未确立任何依据来对他们所谓的Dave Kleiman名下的至少30万枚比特币进行估价。原告提议要么简单地计算一下这些币一次性全部售出时的价值(辩方称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),要么计算一段时间内一系列假设性的销售额(辩方抱怨称,原告没有提供有关这是如何进行的证据)。
该诉讼中称,“鉴于‘完全没有任何证据(通过专家意见或其他方式)或逻辑解释来描述陪审团如何能够【计算损失】。’这里不允许的任何推测性的损失赔偿额,这使得原告无法依法做出裁定。”
被告方还认为,原告方 “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所涉知识产权有待裁决的价值”。
具体来说,他们指责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准确,与具体针对Dave Kleiman的知识产权的估值不相关。
他们还声称,原告未能为六项指控确立证据,以至于没有通情达理的陪审团能够为原告做出裁决。这些指控分别为第1项(非法占有)、第2项(不正当得利)、第5项(违反信托义务)、第6项(违反忠诚与照顾的合作伙伴义务)、第7项(欺诈)以及第8项(推定欺诈)。
这就剩下了民事盗窃的指控,但他们也辩称,原告未能就这一罪名确立任何损失赔偿的依据。
最后,他们认为非法占有、不正当得利、违反信托义务和违反合作伙伴义务与非法获取比特币有关,这些指控有时间限制,原告声称盗窃行为是通过在2013年11月4日新南威尔士最高法院强制执行的欺诈性合同进行的。这就超出了佛罗里达州法律规定的四年时效期限。
Bloom法官可以选择批准原告的全部的、部分的请求或不批准其请求。Bloom法官可能很快给出答复。
CoinGeek的Kurt Wuckert Jr.将会在每天的回顾报道中出镜,该回顾报道将于美国东部时间下午6:30在我们的